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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三七章 再赴长安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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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某些角度来说,生命是至高无上的,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物品可以与生命相媲美,所以国家才会以死刑为最高刑罚。

而换一个角度再看,生命又是廉价的,为了一餐饭,为了一个包子,又或者只因为一句话,一个生命就会消失于这个世界。

在李慕云还是一个杀手的时候,他就考虑过这个问题,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,到底是无价的还是廉价的。但最终他放弃了追寻这个问题,因为对于一个杀手来说,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换来财富,至于它到底值钱与否仅限于任务的难易程度,而不在于生命本身。

现如今事过境迁,物是人非,关于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问题又再次困扰着李慕云。

而李渊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则非常简单,面对李慕云的困惑只有一句话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

刍狗,就是草扎的狗,在远古时期经常被当成祭品,说来应该类似于今天的花圈。

而李渊这句话的意思也很简单,那就是天地其实是公平的,对世间万物都是一而视之,没有什么高低之分,而圣人也是一样,他们对百姓也是公平的,同样没有贵贱之分。

这句话李慕云学过,那是《老子》第五章的内容,于志宁曾经专门的让他背诵过。

所以他在听李渊说完这句话之后,显的有些纠结,龇牙裂嘴半晌才说道:“老爹啊,您还真是高瞻远瞩,站着说话不腰疼啊。”

“那你想要听什么?”李渊收回远眺的目光,看向李慕云。

“我就是想知道,为什么我让那些战俘吃饱饭,给他们发饷钱就是错的,难道那些人就不是人,应该被饿死?”李慕云看着远处正在施工的工地,近数百名薛延陀战俘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水泥,他们正在全力施工,力争在一个月之内将五角大夏建起来。

“因为他们都是异族,非我族类其心必异。”李渊同样扭过头,看着那些努力赶工的战俘或者说奴隶说道。

这些人已经被李慕云以五千贯的高价买下来了,理论上是属于他的财产,就像我们家里买来的锅碗瓢盆一样。

可是就算老李渊以大唐最高权利者的思维来考虑李慕云的做法时,他也同样理解不了,为什么他要给那些奴隶发工钱,而且还给他们吃饱饭,难道这小子真的就是有钱就要败家,钱多了烧的慌?

对于李渊的这个观点,李慕云其实并不赞同,在后世那种地球村的时代,人种的界限已经不是那么明显,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。

华夏大地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,大家开在一个花园里,也没看出谁怎么特殊过。

而且不但如此,那些歪果人在华夏企业上班的也不少,同样在为华夏的经济建设做着贡献,也没看哪家企业把这些歪果人给饿死,甚至不光没把他们饿死,还给吃他们吃的一个个脑满肠肥。

所以在李慕云看来,如果排除一些民族化的东西,民间合作未必不可以,当然,这种合作首先要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。

想到这里,李慕云叹了口气:“唉,历史的局限性啊!”

不想,李慕云刚刚说完,老李渊就不干了,瞪着眼说道:“如果你再用那种天下第一聪明人的语气说话,信不信老子抽你?”

李慕云咕叽咕叽眨了眨眼睛,无辜的说道:“聪明一点不好吗?”

“聪明人往往死的都很快,商鞅、东方朔、孙权、诸葛亮……,还要老子再给你举几个例子不。”

“不必了。”李慕云苦笑道:“您老就不能盼我点好的?比如发大财什么的都可以,别总是死啊死啊的。”

“老子这是忠言逆耳,知道你小子脑子里总是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,不过老子警告你,在没有一定的实力之前,你所有的想法都只是镜花水月,想要活的久一点,最好还是藏拙。”

这还是老李渊第一次对李慕云进行说教,也是他与李慕云第一次讨论阶级。

在李渊看来李慕云对那些战俘太好了,战俘就要有战俘的待遇,劳作至死是他们唯一的出路,如果不想劳作,那就直接处死。

因为他就是圣人,那些战俘就是刍狗,对于他来说,就是祭品。

圣人要对祭品保持尊重么?要在乎祭品的死活么?显然是不需要的。

可李慕云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,在他看来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,全部只有一次,你不能因为对某些人有成见就直接弄死他。

战俘只是一些在战场上打了败仗的士兵而已,就他们个人来说,其实并没有什么错,他们只是奉命行事,你不能因为他们与自己打过仗就把他们全都给杀了,那叫屠杀不叫胜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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