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一篇作文引发的惨案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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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过一顿温馨的早餐,秦韵在家休息,王钟和她温存一小会儿,便出家门直奔学校。
既然已经下定决心,在这几个月时间里来一场惊天逆袭,王钟就绝对不允许自己再浪费时间。
一路上,王钟脑海中浮现出个念头,如果,等高考结束后,把华清录取通知书拿到母亲病床前,念给她听,她会不会醒过来?
想到这个可能姓,王钟便觉得浑身充满斗志。
母亲一直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考个好大学,圆她自己因为历史原因没上过大学的遗憾,以前常在耳边叨叨,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。
那会儿,自己嫌她啰嗦,但现在,却是想听也听不到了。
想到这里,王钟脚步不由加快了几分,恨不得肋生双翅,飞回教室看书。
“嗨,小钟子,想什么呢,这么入神。”王钟忽然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,然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。
“想你啊。”他下意识的说道。
话刚出口,王钟便觉有些不妥。跟秦韵在家暧昧多了,油嘴滑舌的,一不小心就从口中蹦出来了。
只因小钟子这个称呼,是专属于王晓晓的。昨天自己才那样狠狠伤了她,要和她保持距离,现在又和她说这种暧昧的话。
“想你个大头鬼!少打老娘主意!”王晓晓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,没有半点不自然,仿佛昨天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似的。
王钟眼神有些发直。
因为,今天的王晓晓,完全换了个风格。
王钟打死也想不到,她竟然舍得换下四季不变的黑丝高跟,穿上条牛仔裤帆布鞋。
而她脑后,波浪卷的披肩发变成了马尾,脸上也干净清爽。整个人不施粉黛,清汤挂面的样子,完全颠覆了王钟心目中她的形象。
“呆子,看什么看,再看挖了你眼睛!”王晓晓佯怒道。
心中却是已经乐开了花。
大心脏的她,昨天回去苦思冥想好久,终于是想出这么个法子。
王钟喜欢苏雅楠那副清汤挂面的样子?
想想也是,这个年龄的男生,对黑丝高跟虽也喜欢,但这种喜欢,大抵是敬而远之的成分。
咬咬牙,王晓晓决定换风格。
老娘天生丽质,腿比苏雅楠长,胸比她大,穿啥都好看!
果然,今天成功把王钟惊艳到了。
王钟撇嘴一笑,“你丫竟然从良了,真罕见呐。”
在在她面前,王钟有种发自内心的轻松,什么话都敢说,根本不用担心她介意。
王晓晓剜了他一眼,两根手指在王钟胳膊上狠狠一扭,“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,该被拖出去砍十分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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